3.4.2.2 用腿法击中对方得分部分。
3.4.2.3 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
3.4.2.4 用膝法击中对方腰带以上头部以下的躯干部位。
3.4.2.5 运动员消极8秒,被指定进攻后8秒内仍不进攻,对方得l分。
3.4.2.6 对方受劝告。
3.4.3 不得分
3.4.3.1 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3.4.3.2 双方倒地(包括先后倒地)。
3.4.3.3 击倒对方时,只记击倒分,不另行记倒地和读秒分。
3.5 暂停比赛及重新开始
3.5.1 暂停比赛
3.5.1.1 运动员倒地时。
3.5.1.2 运动员相互搂抱没有进攻动作达3秒时。
3.5.1.3 犯规运动员受到“劝告”或“警告”处罚时。
3.5.1.4 运动员受伤时。
3.5.1.5 运动员由于客观原因举手要求暂停时。
3.5.1.6 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3.5.1.7 裁判长处理场上问题或场上出现险情时。
3.5.1.8 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3.5.2 重新开始
3.5.2.1 运动员倒地暂停时,应在3秒内重新开始比赛。
3.5.2.2 犯规运动员受到“劝告”或“警告”处罚暂停比赛时,应在3秒内重新开始比赛。
3.5.2.3 运动员相互搂抱没有进攻动作暂停后,运动员应立即后退一步,并立即重新开始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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